七步阁 > 武侠仙侠 > 六合纪事 > 第10章.杀得是畜生

“两位,对不住了!”

身披红色甲胄的少年脸不知何时沾染了些血迹,他立在一处绿色覆盖之下的崖边,他的脚边,是两具少了左边耳朵的尸体。

尸体披甲,甲胄乌黑,是晋国魏地兵卒一贯的颜色,魏地富强,精锐斥候的甲胄一律铸以金铁,此二人身的正是铜甲,这一点即便是作为此次楚国第一批秋狩斥候的百长共敖,也是比不的,当然,别人共敖内里穿了什么宝甲却是谁也说不准的了,但那只会是若敖氏自家之物,军中规格在,只有像于渚那样实打实的百长才有资格换铁甲。

丁由微叹了口气,一脚将尸体踹了下去,再没多看一眼,立刻就转身离开。

“第一次杀人?”

杨乐的自在,随意问了句,嘴中衔着不知从哪里找来的一根草,视线看向了某一处树冠。

下一刻,那处平平无奇的树冠一阵耸动,一个人影蹿下,站在了杨旁边,那人自然是一直埋伏在侧的黍,刚刚那两个倒霉鬼的动向也是他最先发现,然后才传递给丁由的。

“也不算第一次了,几天前不是还有一个。”

杨不置可否,环顾四周,再次确认没有留下什么,便带着二人离去,守株待兔固然好,但这地方血气未散,一旦再次有人来这边,必然会第一时间打草惊蛇。

丁由看了眼腰间的袋子,麻制的布料早已被染红,错非里面的东西已经被他混了盐巴和麻藤的汁液,味道只怕早已散了开。

他没来由想起了曾经颇为喜爱的菜食猪耳朵,若是火候刚好,施以葱姜盐醋爆炒片刻,还是很可口的,但腰间袋子轻摇,不断拍打,让丁由此生都不想再吃那个玩意。

“我的好师傅啊,你说咱为啥偏偏要来这破地方,青霜派那小子没逮到不说,刚刚要不是咱跑得快,还不得被那十几个楚国蛮子给割了脑袋当尿壶。”

说话的是此时正在乱尸岭的阿松,他此时窝在一巨石之后,在他远处,是刚刚才甩掉的一大波楚国斥候。

他身旁的一名五十好几,头发已经白了不少的老卒自然是他师父,一名资质极老的斥候油子,侦查一流,腿脚更佳,每每跟徒弟二人遇险跑路,总是他跑在前面。

“放心,这是秋狩,那些楚国人不会割了你的脑袋的,顶多把你干掉后割了你的耳朵,总之就是不会留你一个全尸的。”

阿松听到了师父的调侃,一阵白眼,都这时候了还有心情开玩笑,他也懒得和这老头计较。

“老猫,你说刚刚那个冲在最前面的是不是郧县的那个黄仁?我看他好生面熟,跟头给我们看的可真像。”

老卒歇了半天,终于缓过了劲来,稍微收敛了些,不再四仰八叉躺在地,撑着坐了起来,瞥了眼被自己斩断,仍留有一小截箭矢在肉里的箭伤,也不见他如何处理,伤口硬是没有半滴血液留出,是以阿松到现在还不知道老猫腿已经中了一箭,也不怪少年心粗,事实能当斥候自然是眼尖心细的人,只是当兵的裤管就没干净过,一层一层的红褐,早已经分不清底色了。

老猫弯腰起身,先是附在巨石后查看了一下那伙追兵的动向,看见他们没有追过来,这才稍微放下了心。

“算你小子有点眼力,刚刚那短髯的魁梧汉子正是郧县司马的崽子,娘的跟他老爹真不是一个德行,也不知道是不是亲生的。”

阿松一听乐了,赶快叫回了师傅,问到:“师傅,那郧县县师的司马到底是个啥人啊?”

老猫受不了自家徒弟这幅谄媚调子,也不知是从哪里学过来的,恁恶心,说道:

“郧县是楚国唯一一个被灭国后还保留了宗室的地儿,黄氏在当年还是郧国的时候就是那边一等一的大族,世代把持郧国军务,也没想到变成了楚国的郧县后还是如此,那个县师司马就是当代黄氏的族长,叫黄守关,是个阴鸷的角儿,从不喜欢在台前露脸,却是没想到生了个这般的儿子。”

阿松似乎又捉住了事情的关键,说道:“师父你说郧县是楚国唯一保留了宗室的,他凭啥啊?”

老猫嘿嘿笑了笑,伸手指向一个方向,阿松顺着看去,好像是人头包的位置,他本就不笨,要不然老猫也不会选他当徒弟,立马会了意。

“若敖氏!”

阿松震惊之余,约莫百丈开外的一伙人马却是停了下来。

领头的汉子翻身下马,蹲在了一处脚印处,脚印不浅,但是比起前面三尺的那一个却是深了些,他捻起印子的泥土放入嘴中,闭目皱眉,似是在细细品尝。

约莫三四个呼吸后,他骤然睁开眼睛,看向了更右边的那行步履平缓,并无起伏的脚印,他不由咧开嘴角笑了起来。

“大哥,你这是发现了啥?”

短髯汉子拍了拍身旁一个面容与自己有三四分相似,但脸部棱角却是柔和太多的青年的肩膀,说道:

“十三弟,你看这两行脚印,左边的一深一浅,应该是我们刚刚射中腿脚的那个老家伙,右边的自然是另一个,两行脚印都是真,却又在十丈之后全部都消失了,你说为何?”

那少年想了想,一拍马背,似是想到了些什么,激动说道:“大哥,那两个晋狗难不成是修士,还用了遁法?”

汉子笑意不减,甚是爽朗,摇头说道:

“那你可就错了十三弟,军中修士本就极少,即使是在秋狩,他们往往也不敢轻易来大猎场,为何?修士虽强,强不过三四匹夫,若是换做了这次来秋狩的兵,估计三个就把他们玩死,更何况是咱们这快二十人的大队伍呢,即便是七八名修士组团,也是要尽数死于咱们刀下。”

那被称为十三弟的少年对这话深以为然,但仍是不解,问到汉子:

“那这两人的痕迹为什么到这里就一点都没了?”

汉子耐心解释道:

“我们这里叫乱尸岭,其实之前是叫做乱石岭的,就是因为地的石头多,你们看前面路的小石头虽然不多,且分布很远,但是对于一些身手极好的,还是可以踩着跑的,加周围还有些大石头可以当做藏身之处,所以啊,即使刚刚他们暂时脱离了我们视野,可能跑远了,但我更愿意相信他们还在附近。”

“三人一组,搜寻巨石,一马载一人,马蹄坏了第一时间弃马,散!”

赤甲横剑,一剑划过对方脖颈,红线乍现,鲜血飞溅,染红了容貌俊朗的少年半身衣甲,血液滴打在他脸,带着温热,属于血液独特的腥气沾染了他的鬓角,更添了几分冷冽,让从未大开杀戒的少年郎变成了取人性命的刽子手。

这一次,不用杨多加提醒,他也自觉割下了敌手的左耳。

眼中多出的是麻木,嘴被沉默下了封条,丁由久久无语,只是将两个耳朵收入了腰间口袋,杨拍了拍他的肩膀,慢步走远,丁由抹了把脸,朝面前尸首抱拳凝望,也转身离了开来。

“丁由,你觉得杀人有意思吗?”

走在最后的身影一愣,对于意思二字颇为在意,不自觉闭目凝眉,若是熟悉丁由的人在此,定会知道他有些怒了。

但杨却好似对此并不知道,接着说道:“杀了四个人,感觉如何,是不是感觉人的命在有些时候就是那样,经不起脖子的一刀,心口的一剑!”

丁由吐出一口浊气,沉声说道:“不要说了。”

杨嘲讽似的笑了笑,眼中反常的多了些不屑,与平日里的不拘言笑完全不同,即便是被黍拉住了手臂,也是没有停下话头的意思。

“你觉得他们可怜?你觉得他们不该死?”

“……他们可怜,但是他们该死!”

丁由说完这几个字,浑身气力似乎泄去了半数,他自然是明白了杨的另一个意思。

杨转头,却并非是看向丁由,而是看向了身旁的少年。

“黍,老王当初对你是怎么说的来着?”

清秀少年左手反握住了腰间剑柄,似自语般说道:“晋狗晋狗,我们杀的是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