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陈铭考虑到现在启动项目,明年映,会因金融危机,而严重影响回报率,就不太想这么急。
连自己的新歌《sugar》都要推迟,得停下来观察一下那边的消费者的消费热情。
现在程琳琳的新专辑销售,也到了那边消费者的消费瓶颈,连卖得最好的单曲《rolling\/on\/the\/deep》的销售涨幅已经是趋**线。
《rolling\/on\/the\/deep》能大卖,除了找对了西方市场口味之外,还有里面的歌词取得西方观众的共情。
西方消费者现在被金融风暴刮到deep(深渊),rolling(正翻滚)得不要不要的,这歌正戳中要害。
因此,陈铭对电话那头说道:
“剧本还不错,算你是找回了些创作灵感,但动作设计方面依然是你的弱项。
James这样吧,我做你这个项目的出品方,给你投200万美金。
你可以不用勒着钱袋子去拍,不够的话可以再跟我谈,我可以看情况追加投资。
我做独家出品方,剧本版权和职务等等的合约,你跟我公司下面的人联系吧。
不过我有一些条件。”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非因创作而取得,而是基于投资行为,以协议约定的形式而取得,通常是第一出品人持有版权。
这个是要区别于常规的著作权。
其实这概念是精炼出来的条文术语,容易理解点的就是:
出品方(投资方)启动一个项目,他要花钱买剧本的版权、花钱请人做为制片组、花钱请摄制人员为他已取得版权的剧本进行拍摄、花钱让人后期加工制出他的产品。
整个成品出炉过程下来,出品方是购买支付了所有环节的创作版权和劳动成果。
在没有其他协议约定下,出品方理所当然是这个作品的著作权人。
不然人家全程在出钱造货,却没有获得产品的所有权,这是图什么?
而发行方在向出品方购买作品的相关版权后,在版权协议的使用范围内,进行售卖和做宣发。
因为各个地区的行业运行模式不太相同,可能导致有的地区的发行方跟作品的制作是完全没半点关系,有的地区会将发行方与出品方都当成制片方,但通常出品方是著作权人。
发行方销售的对象还不是最终消费者,而是像院线、流媒体平台、电视、实体碟商之类的零售商,再分别由不同的零售商卖给最终消费者和用户。
温志仁听到陈铭不但愿意做独家出品方,而且加多投资一百万,心里已经乐开花了。
只要肯投资,怎么谈都行,拉投资嘛,听起来很高大,但实际跟菜市场叫价还价没差。
他连忙追问:
“什么条件?”
陈铭:“我看了你的剧本,见到你留了很多悬念,是拍续集的线吧?
以后你要是拍电影,优先问问我做不做第一出品人,投不投资,还有给我留投资份额,答不答应?”
温志仁听了陈铭这话,沉默了一会,才颤声回道:
“行!
当然行!
兄弟,谢了!”
陈铭没有多解释,误会也有误会的美好,接着说道:
“我公司做出品和龙国区域的发行。
在非龙国区域的发行,我公司目前只做流媒体发行和数码发行,常规发行需要靠你自己了。
要是打点什么不够钱,也可以找我追投资。”
温志仁:“嗯!”
陈铭:“协议收益的话,我想想哈。
给你两个选择吧。
一是单纯的我九你一。
二是我七你三,但再加一个条件。”
陈铭这里说的是出品方与发行方的协议收益,温志仁有他自己的小公司,可以承接发行事务。
在A国发行方与出品方会被认为都是制片方,而那边的行规是制片方要提前和院线之类的零售商谈定收益分配协议,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交易者(即是支付宝、财付通那种角色),然后到放映售卖前就不会再谈,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确保制片方和院线这两资本不会因为突发变况而过于损失惨重,有突发意外变况保险会根据协议赔,但被保险公司告死的都是中间打工的,导致保险公司在好莱坞是大部分人不想招惹的角色。
温志仁大叫道:
“fuxk!
你这吸人血的资本家!
九一,你干脆全要算了!
第二个,又是什么条件?”
陈铭笑了下,道:
“帮我做媒说辞,我想签一些货,每成功签一名,我都给你一笔说媒费,怎样?”
温志仁:“哪些?”
温志仁知道陈铭是个爱验货的人,以前带陈铭去做审核员的时候,这家伙很喜欢买下新货的长期版权。
陈铭:“嗯,目前观察到一些有潜力的。
这个条件是一个持续的,长期的。”
温志仁笑骂道:
“WTF!
你是要我干什么?
那你倒说期限和还有哪些货啊,难不成我一辈子给你当这玩意?
这多丢脸!”
陈铭想了下:“三年为期吧。
Scarlett、Emma、Kristen、Amber。”
温志仁:“。。。。。。。”
温志仁:“除了艾玛和斯嘉丽这两个品牌之外,其他的听都没听过。”
陈铭:“对了,我最近看了法梅加的电影,觉得这位演员太好了,我在A国的公司还没有个门面担当,想邀请她加入。”
温志仁愣了愣,惊疑地确认道:
“等等,你说什么?
法梅加?
是Vera,还是她妹妹Taissa?
WTF!
兄弟,你心太大了吧!?
维拉可是A国的双料影后啊,我就算说破天,人家也不会签你的公司吧。
这种大咖,我是帮你不了,你别为难我了。”
维拉在龙国虽然不怎么知名,但在海外,在好莱坞,是顶流女演员,阿汤哥、小李子、皮特、乔治·克鲁尼等大神都跟合作过男女主角。
陈铭明白对方所言不假,只好应道:
“那行吧,待会我让我A国公司的法务跟你签合同,就这样吧。
别再打电话给我,我这边是晚,叼你。”
(PS:虽然这章科普得有点多,费了点脑子套用一些比较容易理解和常接触到的词去代替,但只是简单概括,平常娱乐里类似“好莱坞大制作不用替身”什么的,都是吹,后面《功夫王》会有剧情说说这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