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阁 > 科幻网游 > 风起南洋1784 > 第400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

衣锦巷中,福州城三大员到齐后,最开始的不是进攻,而是噼里啪啦的打起了板子。

就在巷子边,总督魁伦的戈什哈把王守备和鸟枪兵把总按在一个长条凳子,一人打了二十军棍,直打的两人惨叫连连。

当然他们这还算好的,十几个巡抚抚标的标兵和两个旗人兵丁被推到了路中间,当场就给砍了头。

不过抚标的标兵是按照临阵脱逃被斩杀的,两个旗人兵丁则是因为护卫不力,导致主将阵亡而被砍头的。

一看清兵都在杀自己人了,闽浙总督、福建巡抚等大员也在,囚车后的六人对望了一眼,陈刀仔对着林逢吉拱了拱手。

“还不知道先生真名呢,咱们还是互相通个姓名吧,等会到了黄泉路,也好有个照应!”

林逢吉深吸了一口气,刚刚他被惨烈的搏杀吓坏过,也曾想过自己是不是不用去死,但这会,他终于不用选择了,因为命运已经帮他做出了选择,外边足足一千绿营大兵,不会再有活路的机会了。

想通了这些,林逢吉忽忽下的心情终于稳定了下来,他对着陈刀仔拱了拱手。

“在下侯官林逢吉!”

“同安陈刀仔!

福清赵鼠仔!

连江黄五!

围头疍家四!

惠安朱七!”

六人依次通了姓名,陈刀仔突然像想起来什么来了似的,他从胸口掏出一张白绢递给林逢吉,绢布朱砂写着几行字。

“林先生,这是有人让我交给你的!”

林逢吉有些诧异的接了过来,谁会通过一个洪门死士来给自己这个?他慢慢的打开,竟然是一首诗!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林逢吉的眼睛里蒙了一层淡淡的雾气,他认出来绢布的字是谁写的了,除了明王殿下,没人能把毛笔字写出这样一种十分别扭的感觉来。

灵台无计逃神矢这一句,林逢吉不是很懂,想来应该是自己的学识不够,但后面三句他是懂的。

风雨如磐暗故园,明王殿下这是在表明心迹,他挚爱着饱受摧残、国破山河在的故乡。

寄意寒星荃不察,应该是写给他的,明王远在交趾,只能把心里的敬意,通过天的寒星寄托给自己。

我以我血荐轩辕,则是明王称他为同志的原因,他知道自己是要血荐轩辕,换取其他人的反抗之心。

林逢吉珍重的把这张白娟布贴身放好,随后跪下来对着南边拜了三拜,有些这样的传世诗文传记他的一生,足够了!

等到林逢吉拜完,陈刀仔等人对着林逢吉弯腰拱手,就拿着燧发枪走了出去。

对面的清军排出了相对整齐的横排,光是鸟枪就有几百杆,他们这几杆燧发枪和一个破囚车是没法防守的,最后的时刻已经到来了,不过今天已经拉了这么多绿营兵垫背,够本了!

“砰!”已经脸色苍白的如同白布的朱七扣响了扳机,一个绿营兵惨叫都没发出就栽倒了!

不过对面几十杆鸟枪也开火了,十几颗铅弹同时击中了朱七,只是朱七的身却没有多少鲜血飚出,他的血,已经快流干了。

“呀!”一只胳膊不自然扭曲着的赵鼠仔狂叫一声,他开不了枪,也拿不起刀,干脆就嚎叫着向前冲去!

这个瘦高的汉子是福清海坛岛的渔民出身,习过武,为了给得了痨病的儿子求一条活路,而主动来应募这必死的活计。

火光闪过,弥漫的烟雾中,赵鼠仔仿佛看见了一个胖高胖高的少年人,模样有点像他那个饱受痨病折磨,六岁了才二十来斤的儿子。

这么胖乎乎的,肯定是天天吃肉才能长得起来的,想来痨病也应该好了,赵鼠仔想到。

似他儿子的少年人穿着绸缎的衣服,身后跟着丫鬟仆人,正在对着一块牌位叩拜,烟雾缭绕间,牌位依稀写着,家严赵讳同老大人之位。

赵同是赵鼠仔的大名,但从来没人这么叫过他,都是鼠仔、鼠仔的喊。

一颗炽热的铅弹击中了赵鼠仔的胸口,他并没觉得多疼,反而还觉得身暖和和的。

“值了!真值了!”他喃喃的自言自语了两句,噗通一声倒下了。

赵鼠仔倒下的时候,黄五也不行了,这个矮壮的汉子,全身插着七八支箭矢如同刺猬般,这是二楼哈当阿的戈什哈射的!

陈刀仔躲在一根柱子后面不停的深呼吸着,虽然感觉自己小腹急剧的胀疼,仿佛马就要尿出来了一样,但陈刀仔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他手里还有三颗苦味酸炸弹,身的铅子和火药用完了,这三颗苦味酸炸弹是他仅剩了杀敌手段了。

砰!砰!飞射来铅弹,打得陈刀仔藏身的柱子木屑乱飞,闽浙总督魁伦脸黑的跟锅底似的。

你玛德就剩三个反贼了,还不敢前,就在远处攒射,这像话吗?

再说了,这火药产生的烟雾这么大,万一反贼借机逃遁了,这责任算谁的?

魁伦没有说话,但他身边的戈什哈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一个戈什哈手一挥,督标的鸟枪兵就停止了放枪,随后七八个人一群,小心翼翼的朝着陈刀仔靠近。

“轰!轰!轰!”三声爆炸响起,五六个督标士兵和陈刀仔不见了,他们也已经分不清楚谁是谁了,残肢断臂交织在了一起。

眼见前头四人都已牺牲,疍家四倒是十分淡定,这样的生离死别,在他们这些东亚不可接触者身,随时都在演着。

说起来他和交趾的明德侯黄老四,还有些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黄老四祖是金门附近的疍家人,他是围头的疍家人,隔得并不远。

所以疍家四是极度羡慕黄老四的,一个在外人眼中连姓都不配拥有的疍家人,竟然能成为明王麾下的第一猛将,交趾勋贵的第二把交椅!

这在疍家四看来,这才算是人,比起来,他只能算是水里的鱼虾蟹。

不过,疍家四露出一丝笑意,自己的父母儿女终于可以不用再做鱼虾蟹了!

他想起了那个为她生了一双儿女,死后却连块墓地都弄不到,只能用几根木头扎成筏子水葬的妻子,疍家四心里就很不是滋味,要是她还在的话,也能到交趾去过好日子了。

“鱼娘,你等着我,这次我投胎投好点,投到一个交趾老爷家,到时候八抬大轿的来娶你!”

疍家四面对着无数围过来清兵,缓缓的脱掉了身满是血迹的衣,随后一手拿着一把腰刀耍了个花招,不丁不八的站着。

“围头疍家四在此,大好头颅谁敢来取?”

“你娘的反贼!”一个魁伦的戈什哈头子怒骂一声,阻止了正要射疍家四的鸟枪手开枪,随后他拿着一柄长刀冲了出来。

“正黄旗爷们汪佳长胜,前来取你狗头!”

长刀自左而右斜劈了过来,疍家四轻巧的一退,长胜就劈了个空,他刚想收刀再劈,

疍家四完全不给他机会,左手之刀割向了长胜的大腿,右手之刀直刺长胜胸口。

完全没想到疍家四来刀如此之快的长胜没有办法,只能拼着大腿挨一刀,回刀格挡住了疍家四直刺他心口的一刀。

凄厉的一声惨叫,长胜的大腿血光一闪,疍家四怒吼一声,猛进一步,双刀再插长胜胸口!

砰!砰!枪响了,疍家四身冒出几点血光,他迟疑的楞了一下,手中的钢刀当啷的掉到了地。

“你!不行!”眼神开始涣散的疍家四脸露出一丝讥笑,直挺挺的栽倒了。

长胜只觉得全身一阵阵发麻,如果身后的几个督标鸟枪手没有开枪的话,他肯定就交待了!

想要张嘴说几句硬气的话,他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张不开嘴,不但嘴张不开,连手脚都动不了,浑身就像是瘫了一样,同时裤裆里还传来一阵温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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