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村寨,所有名册内的寨民都拿到了一份配套战马的重甲。
只是这一套重甲可以说是价值千金了,很多士兵一辈子都摸不到这种盔甲。
比起现在大唐最为有名的明光铠,这墨色重甲更加贵重。
张三也没有问张年顺这凭空多出来的重甲是哪里来的,张年顺给人的惊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更多的人认为张年顺是早就准备好了要迎战,瞒着他们去准备更多的重甲,哪里能想到还有系统这种逆天之物。
别人不问,张三也不会解释。
位于最深处的大宅内,张年顺看着墙边支架的一柄重枪和唯一的白色重甲。
山谷内已经是一片热闹,送行的送行,喝酒的喝酒,大家伙基本都聚在一起,俨然就是一个大家庭,倒是这半山腰的屋子显得有些冷清。
“公子,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张三站在大厅中,一如以往的照顾张年顺的生活。
“呵,我已经睡了那么多天了,也不差今天晚了。”
张年顺摇摇头,手摸了那柄打造好了的长枪。
用的是最好的钢,村寨里的铁匠为了足足花了五天时间才打造完成。
枪身长四米,摸起来凌寒刺骨,在灯火下发着淡淡的银光,枪头长四十公分,在底部装有月形弯刺,外形有点类似戟和钩镰枪。
重一百七十八斤枪身,这村寨里也只有张年顺能用,含碳量控制的完美,枪身可弯可弹,兼具梨花枪的韧性。
枪头下纹着虎头火纹,枪尾有着二十公分的倒刺。
枪名“霸王枪”!
这样的武器绝对是战场冲阵的破尖点,配张年顺的霸王枪,很难想象有人能挡住张年顺。
“公子不会埋怨我们吧,我知道公子不喜欢争斗杀伐,留我们在山中也是为了保平安。”
张三仿佛自我检讨一样数落着自己,也不是他矫情,只是的确是有些众人胁迫的意思了,这是作为下属最不该做的事。
张年顺的手从枪身收回,眼里带着局促的笑意,看向张三。
“怎么,现在后悔了,那可晚了。”
“不是,只是我觉得公子志不在此。”
张三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因他看到张年顺眼神变了,冰冷无情,肆意张扬。
“张三,你还是不够了解我。”
“我们离开长安那天,你还记得的吗,呵,那群人以为我死了,好像出去多大的祸害一样。”
“一路来到龙门山,我决定留在这里,生活也的确很不错。”
“我是很懒,也不乐意杀人打仗,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刀都要砍到骨头了,不可能不动弹的啊。”
“我觉得现在也没什么不好的,大家都开心,日子安定了,我随便找几个漂亮娘子,照样舒服过下去。”
“以前的事我不愿追究了,立场如此,也改变不了什么了。”
“但那都是家事,我们汉人之间的私仇,突厥人不一样了。”
“他们自己是畜生,却奴役汉人,不把汉人当人,这是国恨!”
“不管是他李唐的天下还是谁的天下,我们都是自己关起门来处理,还轮不到一个外族的猪狗来插手!”
“除了外族,谁都能在中原称王称霸!”
张年顺的脸色没有任何变化,但是话语回荡在屋子内,仿佛顺着月光流淌出去,为这份夜色带了莫名悲壮的气氛。
“是我见识太过浅陋了,公子。”
张三低下头,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这位住在山内悠闲生活的公子,哪怕是他,也一样。
这样的情怀,这样的气度,远远超过了他们,家仇人情都已经是小事,真正让公子动怒的还是国仇。
“如果我真想什么都不管,这把剑我早就扔在长安的火海里了。”
张年顺安抚了张三一句,拔出腰间的宝剑,在月色下,这把家传的宝剑显得寒光熠熠,削铁如泥不在话下。
在剑柄下刻着小小的“勤王”二字。
夜色逐渐深沉,有些喧闹的山谷内也安静了下来,大家享受着这最后一片安宁。
第二天早晨,随着一阵急促的钟响,宁静的早晨被打破。
张年顺伸了个懒腰,拍了拍身的盔甲,发出金铁交击声,一般的武器连刺穿这身重甲都很难。
张三也换了自己的盔甲,牵来了两匹同样披着重甲的高头大马。
这些战马自获得的那一天起就获受到了了最好的照顾,人都没那么快活的日子。
但也因此,每一头的状态都达到了一生中的最佳状态,接下来就是它们发力的战场。
张年顺翻身马,手里提着霸王枪,腰间插着宝剑,头盔被他拿下,放在两腿间。
“老伙计,这回全看你了。”
张年顺拍了拍马儿的脖颈,这是山里少数能驼起拿着霸王枪的战马,也就是一普通战马,没什么多尊贵的血统,陪了张年顺好几年了。
马儿打了几个响鼻,踱了两脚适应了下重量,在张年顺的驱使下朝着山下走去,张三也已经带头盔跟在后面。
没有多么喧闹的场面,没有多么热闹的欢送,一个个骑着战马的士卒从自己院子里出来,身后有送行的家人或是朋友。
大家就如同以往训练的那样,一个个归队,跟在最前方的身影朝着最广阔的地方前进。
四千人的骑兵看起来也不多,除去张年顺的白甲,其他人都是清一色的墨色重甲,人马同色,还有固定的活扣将人和战马连在一起。
骑兵,尤其是重骑兵,最重要的就是冲势和加速,在速度时冲下去,那力道足以将人活活撞死,骨骼全碎。
接近千斤的重骑兵本身的冲撞本身就是一个大杀器了。
所有人的武器都是后辈砍刀,而不是现在骑兵擅用的长马刀。
张年顺要的不是收割游走的轻骑兵,而是一路撵杀过去的重骑兵,厚背砍刀才最适合,而且不易卷口,配合冲势,一刀下去足以将人一刀两断。
张年顺在最前方看着这些骑兵,他们大部分的脸都被头盔遮住了,但张年顺还是能人认出不少人来,这都是蹭饭蹭出来的感情。
将手里的长枪高举对着天,张年顺舔了下发干的嘴唇,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
“次出山,我们为了杀来袭的突厥人和叛军,我想你们都知道。”
“这次,我们出山,别人不是杀我们来的,他们的敌人是朝廷,与我们可以说无关,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
“但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屠杀我们的同胞,灵州,泾州,原州几乎没洗掠一空,百万的汉人会被杀被抓。”
“他们是汉人,我们也是汉人!突厥畜生将汉人视作猪狗,虐杀他们,这就是我们出去的理由!”
“或许我们这四千人会留在外面,回不来了,但是我们要让突厥人记住,这中原天下,容不得他外族织染!”
“杀我同胞,犯我河山,现在想跑回去?做梦!”
“他们,都得死在中原大地!”
“杀!!!”“杀!!!”“杀!!!”
士卒们同样拔出武器,高举过头,怒吼道。
怒吼声传遍山谷,久久不能平息。
张年顺满意地点点头,戴了头盔,踢了下马儿侧腹,第一个跑了出去。
墨色的洪流跟着一点白星涌出了龙门山,这支即将震惊天下的军队出山了。
汉家旌帜满阴山,不遣胡儿匹马还,三十万大军,不过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