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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最是人间留不住(6)

就江湖对阵来说,是不能以双方多寡或是少壮来推敲输赢的,这不同于阵列在前的临军对垒。若是两军相遇,一方是年轻气盛之辈,一方是垂垂老矣之人,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结果。

可对于江湖来说,武艺,兵器,毒药,经验……可以轻易地改变岁月所留下的衰败,肉体的强弱,与常人所认识的一切。

何碎的手下在最靠近包围的前沿,疯狂而迅疾地冲杀却好似扑向礁石的海浪,徒劳地变成了泡沫。

这些江湖本该欺凌弱小,傲视凡尘的凶悍之徒,在老头老婆子的拳脚,针线,菜刀,板凳面前,几乎没有还手之力的被击倒,被杀死。整个场面并不残忍,也不血腥,对于宁家一代闯出赫赫威名的老前辈来说,杀死这些年轻的江湖人,仿佛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儿,如同出门晒晒太阳溜达一圈。

何碎本想用年轻的身体与勇敢的劲头去突破重围,可观察一阵后发现,这些宁家退隐江湖的老不死,真是活得明白了,成精了——他们不会拼命,也不会不知进退,这些人在杀死第一波敌人之后,就悄无声息地退到了同伴们的身后,而后边还没有动手一直养精蓄锐的便顶在了前面。

于是,他便知道这样是冲不出去的,不用指望这些老家伙在你面前出现气喘吁吁的样子了。

何碎高高的个子在人群里极为显眼,他慢慢地把右手举了起来,宽大的袖子褪了下去,露出苍白的,瘦弱的手臂。没有人知道他想做什么。宁小四和红豆却忽然紧张了起来。

有注意到的老家伙开始跟同伴交流,围堵着的阵势好似随着他这一动作,不如之前那般紧密了。

何碎伸出了食指,然后微微转动拇指,他一边笑着言语,不怎么费力却让在场众人都听得非常清楚。

“下三滥何家第十七代家主,何碎,承火正之明光;以恐惧挽钟,以血肉祭奠,以无情咏颂!”

啪!他打了一个响指。

仿佛地狱之门被召唤。

除了何花山与何涂,在他身边的江湖人忽然间身燃起了火,他带领的这些手下被身的火焰吓着了,拼命地往外边冲去。

王小君目瞪口呆地看着整个场面失控了一般,无数燃烧着的肉体惊慌失措地奔走,冲乱了宁家老人们联手包围的阵势。这景象就好像一朵巨大无比的花火在村子里盛放。他注意到有好些老人家被撞到擦着,火焰很快就蔓延到了他们的身。

“怎么会突然就着火了?”

红豆皱着眉头,听见他问,便说道:“这是何家失传已久的无象火,没想到何碎居然能练成此等绝技!”

“无论如何,不能叫何碎跑了!”宁小四平静的面容出现了凝重的神情,高声喊道:“诸位前辈,若是放走此人,今后宁家不得安生,定要留下他的性命!”

可实在是太混乱了,人老了,对于曾经携手作战的老伙计更是看重珍惜,受伤着火的老家伙在身边,哪里还有心思去管火海中的何碎。一些想阻拦的也被着火的江湖汉子给冲开——即使边塞整日操练的铁血健卒,也做不到看着一团火扑来而不避让……

何碎在盛开的花火中闲庭信步,走出了包围,嘴里还轻轻地念道:“生而由我,从心所欲。”

还是有些人绕了过去想拦住击杀他的,宁小四与红豆从屋顶追过去,正要跃下去,就见他又举起手来。

这一下谁都不敢妄动了。

何碎举着手,转头看向宁小四,笑着说道:“今日遇见小四哥,十分高兴,我要这天落下雨来,为我助兴。”

他的手伸出食指,指着苍穹。

也不见乌云,天的太阳却是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踪影,雨点真的落了下来。

“雨水太冷,未免凄凉,我要雨水燃烧,烧红这片苍穹!败,我认了,可即便败了,何家之人也从来都是风风光光!”

他又打了个响指。

落下来的雨,燃烧了起来。

像是哪一位神明,藏在云端中,放了一把热热闹闹的烟火,余烬不灭,随雨在空中缓缓地飘落。

宁小四和红豆跃下屋顶,在一处屋檐下躲避,看着四散而开的老人,看着在零落逃窜的景象中,安宁闲立的何碎,自背后拿了那把巨大的竹伞,缓缓撑开。

何花山与何涂躲到了伞下,何碎笑着问:“这一招,如何?”

竹伞很快就燃烧了起来,在何碎的手里,就像举着一朵火焰之花,火在伞面燃烧,火雨在他身边飘零。

宁小四学他也鼓起掌来,赞道:“漂亮极了!”

哈哈哈哈哈。何碎带着夸张的,得意的笑声,渐渐远去——今日我说,我就是神。

整个江湖,也只有宁家还有记载,相传隋末年间,下三滥何家有一位惊才绝艳之人,曾在大兴城西郊,放了一把惊世骇俗的天火,火自天空随小雨而落,火雨之后,留下一地尸骸,传其为云天小雨焚八荒,又名“漫天雨火”。此后江湖再无此番神通出现,传闻也当成了玩笑话,逐而声熄。

剪花枝的老人家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宁小四身边,也站在了屋檐下边,看着燃烧的小雨随着何碎三人远去,不见身影之后,变得淅淅沥沥,清澈无垢,火焰俱都消散,雨水回到本来清冷孤寂的景象。

“小四啊,今后可真是麻烦了。”

“常人都有麻烦,何况我辈江湖中人。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进入山道中的何家三人,何花山已经伸手扶住了何碎,问道:“他们不会追来?”

“当然不会,宁小四即有这份本事,当是个谨慎之人,不求算无遗策,但求不算错着,我连放两把大火,他摸不透我的深浅,不会来拼死一搏的。”

“宁家有这么个人物,以后我们要报仇还真是不容易呢!”

“容易了,还有什么意思?”

何碎疲倦地靠在何花山身,几乎快走不动路了。

孤老村的老人们将街面收拾干净,把死去的人拖到村西口的山坳处掩埋,这些也不用宁小四和红豆去管,三个年轻人跟着剪花枝的老人家进了一间屋子,热了茶水,烫了面巾,整理休息。

喝了几杯热茶,心神稍定,王小君便迫不及待地向宁小四询问:“小四哥,你可知道刚才那天下火雨,是怎么一回事?”

他看了眼斜靠桌边,托腮发呆的红豆,傻呼呼地说:“那叫何碎的,使的可是术法?”

红豆笑了一声,宁小四也弯起嘴角,“不过是些障眼法,天布了些能随雨而落,又能引燃的东西。”

王小君不信了,说道:“可我看天啥也没有啊。”

红豆说道:“应该是肉眼难见的微小之物……《真元妙道要略》中云:‘以硫磺、雄黄合硝石,并蜜烧之,焰起烧手、面及烬屋舍者。’这种东西想来是有的,只是不知,他用何种方法引燃起火。第一次我还未有注意,第二次我明明盯住了他的手,并未见火苗、引火之物。”

宁小四笑了笑,说道:“如果是轻易可猜之技法,何家也不会失传如此多年。不过今日见识过了,下一次倒不难防备。”

红豆刚才已经想了一些办法,这时候说:“找他的时候,就错开雨天,被他找来,就让人带竹伞,细沙,避免无遮拦处相斗。”

宁小四笑道:“我们既然能想到,何碎又如何不知?来日方长,且看谁技高一筹吧。”

孤老村二十余里之外,荒山老林子里,何涂持刀在前,披荆斩棘,身后何花山负着何碎。不走大道,不走山路,自己趟出一条小径,只为躲避善于追踪之人;走江湖的惧生死,在生死面前,很多事就成了微小。

何涂是个爱干净的人,可现在他鞋子里全是泥巴,衣衫到处是破口,挂满了碎枝。最让他恼火的是,手里明明是一把杀人的刀,现在却被用来砍柴劈枝。

估摸着该是没有人能追踪到此,他们找了处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何碎被惊醒过来,只见何花山正递过来水袋,他笑了笑,接过来喝了几口,还回去的时候才发现手满是血。

何涂有些不服气地说:“没想到咱们今天倒成了丧家之犬,如此狼狈!”

何花山也不看他,将水袋绑回腰间,抬头自枝叶交错间看了眼天色,对他说:“只要咱们没有死,总能再找到机会……宁家人多势众,不好对付,要我说,就去长安找叶云生!”

何碎正用一块雪白的丝巾擦去手的血,面无表情地说道:“我们本来就是丧家之犬,何家也早就没了,家都没了,还想怎么体面?但是丧家之犬好呀……有家有主人的狗大多是不可畏的,它乱咬人,你可以去它家里,找它的主人交涉,要它的狗命还是打断它的狗腿都是由你和它的主人来决定的。但是丧家之犬呢?你去哪里找?你从哪里防备?别瞧我们现在狼狈不堪,其实宁家在这个江湖最怕的还是我们!”

何花山满腔恨意地问:“你还是不让我去找叶云生报仇?”

何碎沉静地说道:“算算时间,云五靖该是到了长安,如果我所料不差,楚客行也已在路了……你现在去就是送死,宁家巴不得我们再回到长安。”

“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等!等他们和魏显闹个明白了,我们再找机会。”

何涂不跟两人去争,在一边低声地说:“我不想做丧家之犬。”

两人都听到了,何花山走过去搂住堂弟的肩头。何碎捂住自己的脸,淡淡地说:“谁又想呢?”

阳光穿过枝叶,在三人身斑斑驳驳成了岁月难返、时光眷恋的旧影。

何碎拿开手掌,见到指尖的血又流了下来。

之前两次响指,内力耗尽不提,他的中指指甲也裂了开来,血流不止。

他早已习惯,甚至连一点痛楚都感觉不到。

“我们先回石村,从长计议。”

何碎懒洋洋地伸了伸双臂,活动了一下腰身,笑了起来,“输了此局,我也不觉气馁,反而很是享受。”

何花山问:“这是为何?”

何碎眼里看着他,想到的却是自己每日对着一根蜡烛,一遍一遍地打着响指。

“总觉得,如此简单就将宁家那个丫头给弄死了,不够痛快!”

何涂与何花山听了他的言语,眼中也出现了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