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阁 > 武侠仙侠 > 仙吠 > 第五十四章 落门

九凤宗山对门,有一小山包,山包之有一座矮坟。

矮坟的石碑之,刻有几行字:

于昔之墓!

距离九凤宗关闭山门,已经有十三个年头了,这十三年里,九凤宗不问世事,不沾俗尘,大武国中少有九凤宗的留言。

可以说,有关九凤宗的种种,也随着时间逐渐被人们淡忘。

此时,矮坟边有人烧起了黄纸,这是一个汉子,他蹲在这坟的边,将一叠叠黄纸丢进火堆。

“南哥,不要怪兄弟三年才来一回,这些年我一直在忙,说来你可能不信,我已经杀了五个一品品行不端的炼药师了,哈哈!”

汉子缓缓站起身,从腰间拿出一个银色的酒壶,拔开塞子,在身前一倒,略带感伤,却强行爽朗道:

“南哥,喝酒!”

“如果不是南哥,我这辈子不会娶到黛娜这样极品的女人,如果不是南哥,我也不会得到杜威团长的信任,成为众诚佣兵团的老四,南哥!狮子这辈子,有你这样一个兄弟,是我的幸运!”

这样一个沉稳的汉子,此时却是擦了擦眼角。

“南哥,你被九凤宗的田黄和卜正青陷害,他们都受到了惩罚,炼药师那边的仇,就让我和组织来替你报!”

说了很多话,一直到天黑,狮子才不舍的离开。

狮子并没有发觉,不远处,一颗大树后,有一个身形苗条的女孩,带着面具,一身黑色的紧身装束,沉默不语。

一直等到狮子走了许久,树林间才发出一阵树叶莎莎的响声。

她的脚下,一只赤红的蜘蛛快速爬行离去。

“哥,我创建的落门会为你报仇的。”

……

九凤宗中。

红烛唤来了于落落,先是骂了她一顿,为什么最近几天修炼室中都不见她的身影,是不是又跑到哪里去野疯了,无奈最后还是抵不住这个丫头撒娇,红烛只好用手指狠狠地抵了一下于落落的脑门儿,道:

“死丫头!”

“红姨,你找落落有什么事啊?”

“最近宗门几处隐蔽宗门的阵法,被外人动了手脚,你莫爷爷那边收到了命令,要五十名弟子前去进行修复,你现在已经大了,不能一直困在九凤宗中苦修,你莫爷爷的意思是让你去当一名队员,好好长一下知识。”

“我不要(*`へ′*),红姨,我想当队长。”

红烛没好气道:

“九凤宗都关闭山门十三年了,宗门中好多弟子都快逼疯了,有这么一个有意思的差事,好多人挤破脑袋都想成为一名队员呢,你倒好,还想当队长!美的你!”

“哼,我只想当队长。”于落落道。

“你呀,你去看看顾小豆是怎么领导大家完成任务的,如果你拥有那种领导力,下次,你莫爷爷一定会让你当队长的。”红烛笑道。

“顾小豆?那个顾长安长老的侄子?”经红烛这么一说,于落落倒是来了些许兴。

她倒要看看,这个顾小豆是不是真的有红姨说的这么富有领导力,她长久不在宗门之中,对宗门中的很多事情并不心。

也好,那么,这个队员,我就当了。

………

天池边缘,艾勒盘坐在浅水区域。

他已经在这里养伤多年了。

浸没在重水之中,可以缩短他陈年旧疾复发的时间。

当年和熊坛这个小辈战斗的时候,虽然没有受伤,但是庞大灵力的调动,导致战后旧伤爆发,不得已,他又来到了天池处养伤。

以他金丹中期的实力,也仅仅只敢在天池边缘地带利用重水压制伤势。

越往中心区域,他发现这重水的效果更佳,因为这之中还有丹气,只是以他的实力,无奈,去了回来不了。

这一日,于落落和宗门中的弟子集结出发了。

这一日,艾勒疑惑的睁开了双眼,从修炼状态中退了出来,看着天池中心逐渐减少的丹气,心生疑问。

也是这一日,有一个女子踏空出现在千水城中。

“尊…尊…尊敬的大人,请问您想要购买什么,本店免费送您…”

他是千水城中有名的商人,就连烈灼也曾夸过他:你他娘的真是个奸商!

他的身形矮小,每日笑眯眯的。

但是此时,脸却是一副惶恐的模样。

因为这是…这是一位可以凌空飞行的仙人。

方玉华的脸少了几分富贵之气,多了几分仙气。

如果说,当年的她,外貌和性子贴近一位帝国公主,那么现在的她,就是九天之,不染烟火的女仙。

如此高贵的客人,精明的商人从未接待过,商人稍抬头看了一眼,赶紧低头,隐约有些惊疑,这位客人,为何有一种那样的感觉…

就想是曾经见过了似的。

这种想法一闪而过,随即摇了摇头,内心道:

一定是我接待的客人太多了,所以才有这种错觉。

方玉华见着眼前的这个商人,发鬓白发彰显着他的暮气。

十三年了。

难怪了,它也会坏了。

方玉华手指在空间袋边一点,一双陈旧的,泛着皮的小靴子出现在她的手里,她将小靴子放在柜台之,问道:

“还能修好吗?”

商人接过小靴子,受职业的影响,看了看,当即道:

“这小靴是以低劣的褐棕色羊皮制成的,应该还绣有玉兰,但现在完全看不到了,唔,这双小靴子实在是太烂了,如果要修补,其实等于是全部都换了个遍,您不如重新买一双,我给您免费拿一双,客人…”

“这双小靴子实际价钱是多少?”

”您拿不用灵石的,如果要灵石,六十下等灵石就可以拿走。”

“那若是放在十三年前,这一双绣玉兰棕色羊皮靴,当卖多少钱?”

商人不知道这位大人为何这般问,但还是回答道:

“不瞒大人,十三年前,小的就买过这种小靴子,五十下等灵石。”

方玉华听闻,略带感伤,当初她就真的这么好骗吗,五十枚下等灵石的东西,商人对她要价一百八十枚下等灵石。

于昔,当初你是知道的吧。

忽然间,商人想起了眼前站着的这个人是谁了!

难怪她为什么要问十三年前一个靴子是多少价钱这等古怪的问题。

他向后一个人仰叉,倒在地,惊恐的爬起来,求饶道:

“大人,十三年前,小人不知天高地厚,一双普通的靴子向您要价一百八十枚下等灵石,是小子该死,但是当时您的哥哥,当夜就把这双鞋子买去了的呀!”

是的,商人认出来了,这个大人就是当初那个涉世不深的女孩。

闻言,早得知应是如此的方玉华身子还是猛地一颤,她转背站立,深吸了几口气,询问道:

“他来的时候,可曾说什么?”

商人对那一夜的遭遇印象颇深,他这辈子很少佩服人,但是那人的做法,他由衷佩服。

他娓娓道来,讲于昔是如何到了他的店铺。

如何一招让他的伙计和他都傻了眼。

并学着于昔当初的话,道:

“区区羊皮制品,你要价比一般异兽的皮制品还要高,你是欺负我那妹妹尚不精事理,还是欺负我也单纯可爱,未曾杀人?”

原来他并不厌恶我,也没有对外人说我只是一个花瓶。

方玉华闭了双眼。

一直听到商人想要退还之前方玉华高价买的商品,于昔拒绝的那里。

脚下的灵力骤然掀起,方玉华凌空飘去。

惹得商人既是松了一口气,又是羡慕这等飘然离去的身法。

泪水源源不断的落。

方玉华是恨于昔的,因为走时的那一天,她想问于昔:我漂亮吗?你觉得我怎么样?

但是于昔直白的阻止了她的问话。

只是道:我不喜欢花瓶。

“于昔!”方玉华痛苦的喊道。

第一次见于昔时,她被红烛几人绑在马车中,向于昔求救时,他只是看了她一眼,无情离去。

第二次见于昔时,卫巴的尸体在树林中躺着,他的头发无风自动,冷峻的侧颜入了她的眼,对她的声音不闻不顾,再度离去。

第三次,她家破人亡,和方柏几人被土匪围住,于昔偶然路过,这一次他选择出手,算是救了她。

这个不同常人的男子,让少女的心逐渐酥化。

可是很快,这个人就赶她走了。

果然如同于昔所言,她害死了方柏,她恨自己,也更恨于昔,她有幸遇见了现在的师尊,毅然决然的进入了春秋衍变大阵之中。

但是。

第四次遇见于昔的时候,她杀了那个叫水晶晶的女子,那是于昔的徒弟,于昔认出了她,并且大怒,他们两个人在天空中大战。

于昔死后,她才知道了此前有关于昔的种种遭遇。

难怪他那么无情,那么的见不得别人花瓶!

当初他就是因为花瓶才被人陷害的啊。

如今她在千水城中找到了终极的答案,整个人摇摇欲坠。

他曾觉得我单纯可爱过,曾将我当妹妹一样保护…

……

嗤!

两根暗箭朝着方玉华刺来,方玉华一个华丽转动,两个暗箭齐齐擦过其腰间。

这时两个带着黑色面具的汉子走了出来。

这黑色面具与其说是面具,还不如说是眼具,仅仅是遮住了部分眼围。

戴给人一种干练和狠厉的意味。

“方玉华,你终于出现了。”

“落门的人吗?”方玉华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