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步阁 > 武侠仙侠 > 大秦:开局扮演小李飞刀 > 第三十三章 荒漠

世美景不常在,映日荷花别样红。

再美的美景,也有看厌的一天。

早出晚归是常态,游历江湖是浪子。

张毅在进入沙漠的最后一个小镇,也是出关后的最后一个小镇,暂时住了几天。

他要疗伤,还要买一些进入沙漠的装备。

日子好像渐渐的归于平常,没有无限的荣光,也没有窈窕的姑娘,更没有无尽的深渊。

吃饭,喝酒,疗伤,像是他每天必做的功课,是他做的最多的事情。

他扮演的是李寻欢,但他毕竟又不是真正的李寻欢,他骨子里还是张毅呀!那个市井小民张毅,那个有血有肉的张毅。

客栈的老板,看样子就是一个普通的庄稼汉子,朴实,厚道,勤奋,别人和他说话他就只是咧嘴笑。

有一次在酒桌,他听别人讲。老板以前也是江湖中有名的人,而老板娘是一个烟柳女子。

后来两人相爱了,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二人一路逃到了这塞外开始这家酒店。

但后来毅发现那人所言非虚,因为有一次他在老板的手臂看到了一道狰狞的伤疤,像一条蜈蚣一样趴在了老板的左手小臂。

五天,张毅在这个客栈住了五天。

这五天的生活对张毅来说,平淡而充实,短暂却精彩。

张毅路了。

这五天,他没有等到朋友,也没有等到敌人。

一匹快马,一把铁剑。

马匹只能算是不错,而铁剑真的只是普通的铁剑,就这也花费了他许多钱呢。

现在紫女借他的100两金子,就只剩下40多两了,已经用去大半了。

但对现在的张艺来说,就算是再普通的废铜烂铁到他手中,也足以发挥神兵利器的部分光彩了。

更何况用李寻欢的视角来看,天下剑法不过一个快字。

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主要是张毅想学学那白衣仗剑,一人一马,勇闯天涯。

两腿一夹,马儿一声长啸,如箭一般向前奔驰,扬起一片沙尘。

塞外大漠还有很远,首先要经过的是一片戈壁滩。

地表干裂,沟壑纵横,像一道道伤疤,遍体鳞伤,触目惊心。

塞外就是这样常年干旱,雨水极少且短暂,甚至可能出现常年不下雨的情况。

一颗颗砾石静静的躺在地反射着太阳的光芒,被风沙打磨的圆润光滑,它和河边的鹅卵石是不一样的。

它给人的感觉似乎更加的触目惊心,仿佛在表面流淌的不是光泽,而是鲜血。

植被也是十分的稀疏,都是较为低矮的灌木丛。

这样的生态环境是不会长出高大的乔木的,至于种庄稼更是非常的不现实。

不时有小蜥蜴或者小虫子出来觅食,而小蜥蜴的食物正是这种小虫子。

终于看到了,是沙漠。

大漠中的沙子和沙滩边的沙子是不一样的,大漠中的沙子非常的细,非常的光滑,就像水一般。

准确的说是像水银一般,也像是绸缎,光滑明亮柔软。

不要以为沙漠中的沙子都是金黄色的,沙漠中是有白沙的。

那些白沙都是老旧的沙子,是多年经过太阳的暴晒蜕变出来的。

远远的望去像是食盐,也像是天山的雪。

随着时间的推移太阳渐渐升高,温度也慢慢的升。

沙漠中的温度是非常高的,地面的反射让温度更是大幅度提高。

热到什么程度呢?空气中都是弥漫着炙热的感觉。

每一次呼吸,都感觉鼻孔像是被灼烧了一般,张艺甚至怀疑自己也有可能会因为呼吸烧伤鼻孔。

不知是出现了幻觉还是怎么的,胯下马儿的蹄铁,竟然出现了一丝丝的赤红,甚至看到了马儿呼气喷出的浅白色鼻息。

张毅抬头看向天的太阳,明亮夺目,炙热刺眼,仿佛是位居天空的天帝一般。

太阳在显示他的威严,散发他的神威,惊的荒漠四下无人。

“咕咚…”

张毅终究还是忍不住了,喝下了他来到沙漠中的第一口水。

在沙漠中水充分地显示了它是生命之源的含义。

张毅这次进入沙漠,带了三个水袋,不是他不想买更多的水带,而是水袋里有时装着的,真的有可能是人的第二次生命。

水袋在关键时刻真的会比剑士的剑还要重要,剑失去了还可以重铸,命没有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又有几个人愿意卖出自己的护身符呢!水袋这种东西,虽然在关内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是到了关外它却真正的成了千金难买之物。

更何况这三个水袋里面其中一个装的是烈酒,大漠中的夜晚是非常寒冷的,气温骤降,有时昼夜温差是能在四十度左右。

烈酒,就是大漠夜晚的生命之源,给人温暖和希望。

御寒保暖,驴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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